本报讯【记者余碧波】众所周知,酒驾查处在各地已是常态化开展,但偏偏有人剑走偏锋,在被查到酒驾后,为了逃避检查也是花样百出。
11月4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按照大队安排部署在辖区黑爷庙路段开展夜间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20时50分,一甘E牌白色车辆在看到路面执勤民警时迅速将车辆后退准备逃跑,被后面行驶的车辆阻挡,执勤民警见状立即进行拦截,该车被拦下后,车内驾驶员将车窗车门严锁拒不配合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多次劝说无效,准备破窗执法时,该男子才将车门打开接受检查,民警利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男子一股酒气且酒精检测仪显示红色;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测,在大队该男子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跟前一再反常不好好配合,最后在大队决定将其带至医院进行强行抽血检查时该男子才开始配合,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铁的证据面前,该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此,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不容挑衅,多一分理智,少一份伤害!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既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对于类似采取锁闭车门、拒不下车等方式阻碍交警执行公务的行为,警方将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以身试法,耍小聪明企图蒙混过关,待身陷囹圄再追悔莫及一切均已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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