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秦安讯【记者于剑倚】秦安一住户因暖气不热拒交费,被供热方告上法庭。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供热矛盾得以平息。
秦安县兴国镇郑某家的供热面积为83.26平方米,小区由秦安县某供热公司提供供暖,供暖价格为每平方米18.4元。2017年,供热公司向小区供暖期间,郑某觉得家中暖气不热,故他一直未付当年采暖费1532元。2018年11月,经多次催要供暖费无果,供热公司将郑某告至秦安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清偿2017年供暖费用。
秦安县人民法院法官首先向郑某了解未交采暖费的原因,然后对郑某做思想工作,耐心解答双方提出的问题和顾虑。2018年12月30日,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郑某给付秦安县某供热公司采暖费1500元,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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