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华】近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郭嘉中队在王甫梁设点组织开展检查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一辆越野车辆停在王甫梁检查点前方200米处,10分钟后,车辆才行驶到检查点。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发现,驾驶员晁某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晁某作出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又讯 近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队莲花中队民警在陇城镇张湾村设点检查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早上,驾驶员张某驾驶号牌为甘A的小型轿车,在张秦路被执勤民警查处。检查过程中,驾驶员自称忘带驾驶证,随即大队民警利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装备查询得知,驾驶员张某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编后:无证驾驶危害大,可是依然有少数人出于各种原因,不遵守交通法规,铤而走险。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必须要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时,可能会因为缺乏安全知识,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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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秦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