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是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面积集中、流失程度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水土流失面积9642.30km2,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67.78%,多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5213吨/平方公里,年侵蚀总量达5608.27万吨。
天水市始终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和富民工程常抓不懈,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梯田建设为突破口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使昔日的荒山旱塬变成了高产田、生态沟、风景区。走出了一条综合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成功之路,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土保持工作成绩斐然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制日益完善。
1990年天水市人民政府批复成立了天水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全市五县两区也相继成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乡(镇)成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分站,村级设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组,形成了市、县(区)、乡、村四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网络,全市有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职人员73名,兼职125名。市、县两级水土保持部门被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为法定授权的水土保持执法主体单位,73名专职执法人员通过上岗培训,均获得了执法证,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施行,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管理办法、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行政处理暂行规定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自1989年以来,全市先后实施了“长治”一期、二期、三期、五期、七期重点治理工程,涉及秦州区长江流域12个乡镇32条小流域,完成综合治理面积776.9km2,1998年至2002年连续五年实施了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在秦安县实施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梯田建设专项工程。全市20多条小流域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特别是1999年至2010年实施的藉河示范区工程,涉及小流域48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km2,构建了“两带(北山经果产业带和南山综合产业带)”、“三大亮点(梯田建设、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和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藉河示范区项目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第一批示范区,天水市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至2017年底,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77.5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0.83%,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凡是通过综合治理的小流域,流域内已实现了“耕地梯田化、道路网络化、林果产业化、耕作机械化”,项目区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系统功能增强,区域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梯田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天水市不断探索和实践“修梯田、调结构、兴产业、促增收”的梯田建设发展模式,全市梯田建设实现“项目支撑、全部机修、规模治理、产业配套”的跨越式发展。通过建设高产稳产梯田,确保了粮食生产安全,夯实了农业基础条件,促进了区域产业发展,探索出了“修梯田、栽果树、集雨水、覆地膜、调结构、促增收”的旱作农业发展模式,培育了一批适销对路的苹果、大樱桃、葡萄等市场前景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到2017年底,全市共兴修水平梯田447.72万亩,占宜修坡耕地面积的86.94%,麦积区、张家川县实现了梯田化县,全市有79乡镇和1744个行政村实现了梯田化,每年新增粮食产量33198.4万公斤。
梯田项目的实施,不仅可增加粮食产量,而且提高了土地防洪抗旱能力,调节河川径流,降低河流洪水含沙量,延缓下游河道淤积,同时可将部分地表径流转化为地下水,涵养水源,提高地表径流利用率,改善水环境。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29.26亿吨,径流量499.53亿立方米,减少土壤有效养分流失,间接节省了资金,同时减少了因施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问题。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稳步推进。
全市始终把依法行使“三权”,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放在工作的首位,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实现了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一口受理、统一答复、过程督办、进展告知”,建立审批时限预警机制。严把方案审批关口,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刚性约束,对不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及技术规范要求的方案坚决不予审批。
——水土保持监测不断强化。
天水市成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监测机构,布设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保水保土效益4类监测站网和37个监测点,布设311户典型农户,465处典型地块,223个林果样方及2个小型气候监测点,布设梯田、坝地、坡耕地“三田”监测点1750亩,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监测网络。建立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二期工程清水县汤峪河径流场监测场点,并且承担径流场动态的水土流失监测任务。
加强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对50个生产建设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生产道路、生产生活等防治区,布设监测点位,定期不定期开展监测,及时报告水土保持情况,实现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控,保护了生态环境。
天水市被确定为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天地一体化”监管市,重点对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和武山县域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对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实现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工作的有效对接,强化监督执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国策宣传深入人心。
围绕“一法一条例”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采取集中宣传、媒体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选择人口量大,群众比较集中的广场、购物中心等区域开展集中宣传。联合天水市电视台制作“青山绿水永担当”等电视专题片,在主流媒体宣传。围绕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深入现场宣传。在宝兰客运专线、天平铁路、十天高速公路、天平高速公路等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县区执法人员走进施工现场,检查与宣传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的认识,增强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自觉性,为推动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新时代天水市水土保持工作新举措
——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
将张家川县的马鹿林场、五里牧场、关山林场、白石咀牧场,清水县的秦亭镇、山门镇、划分为陇山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麦积区的东岔镇、麦积镇、三岔镇,秦州区的藉源林场,甘谷县的古坡乡,武山县的杨河乡、龙台镇、温泉镇划分为西秦岭北坡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麦积区的党川乡、利桥镇,秦州区的娘娘坝镇划分为陇南山地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将以上三个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现空间开发管控。将其它区域划分为渭河流域及嘉陵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进一步落实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相关规划征求水土保持意见制度,督促有关方面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布局,从源头上预防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同时,执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高效的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实行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准确划清监管边界,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规范和指导生产建设单位开展自主验收,加快构建生产建设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水土保持信用评价体系,将监督检查发现、查处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记入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加快补齐水土流失治理短板。
市、县(区)将继续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在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时向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向集中连片的特困区域聚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紧密结合起来,向当地优势脱贫产业聚焦,精准配置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增加群众收入。
与此同时,在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新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符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按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协调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面源污染防治、水系生态整治、人居环境改善,为满足人民休闲观光、旅游度假需求提供优美宜居、放松心情的好去处。并全力推进甘谷县天门山水土保持科技生态园建设,着力打造集宣传、科研、示范、观光、健身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到2024年,努力将天门山水土保持科技生态园打造成国家4A级景区,创建国家5A级大像山——天门山大景区。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一是加强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采用高分遥感影像对保护区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及林缘线、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弃渣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预防保护成效。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范围,措施类型、数量、质量、分布情况等进行监测,综合评价年度治理成效。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脆弱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重要水源地、湖泊和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等特定区域的监测工作,为保障生态脆弱地区不遭受破坏、陡坡地面积不增加、水源地土壤侵蚀不增加、植物保护带生态功能不降低的目标提供支撑。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实现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工作的有效对接,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对水土保持违法事实开展监测。重点监测在弃渣场外倾倒砂石土,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对未编制方案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行为开展水土流失违法事实监测,为及时消除水土流失隐患、水土流失纠纷责任认定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和执法依据。三是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评价,重点分析计算蓄水保土等水土保持基础效益,评价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项目治理成效进行监测评价,为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实施藉河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实现了“山青水绿城美”
新闻推荐
本报兰州讯(记者严存义曹立萍通讯员强科)记者12月12日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了解到,为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兰铁集团决定于2019年...
秦安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秦安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