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婷婷】 7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8年7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据了解,自7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单位缴存职工的缴存基数上限核定为2017年度天水市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50.92元的3倍,即:13952.76元;下限为甘肃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各县、区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即:秦州区、麦积区为1520元,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为1470元。
据悉,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2500个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单位,13.4万人缴存公积金。目前,按规定缴存比例是在5%-12%之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在12%,企业根据效益可以自主申请。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耀文】6月26日至30日,由省卫计委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专责副会长陈明任组长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九督查组...
秦安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秦安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