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秦安讯【记者王建华】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有的“兔子”却专吃窝边草。秦安县一女子盗窃自己工作场地旁边存放的衣物,当天就被民警抓获。
5月17日11时许,秦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西川镇雒女士报案,称自己寄放在某商城附近楼下车库过道内待售的衣物被盗,希望处警。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询问雒女士得知,其白天在该商城楼前的人行道上摆摊买衣服,晚上就将货物寄放在商城旁边一地下车库过道内,并用防雨布遮盖,寄放两年多来从没发生过衣物丢失或被盗的情况。事发当日中午,雒女士去取衣物准备出摊时,发现价值1万多元的衣服被盗。
民警勘查现场,调取附近监控视频后发现,是一名年轻女子盗走了衣服。经过侦查,很快确定了该女子的身份,并于当日14时许,将嫌疑女子张某抓获,一同查获被盗衣服。
经审讯,张某交代,自己就在该商城工作,当时闲逛时无意中发现雒女士寄放的衣服,遂产生贪念,将衣服偷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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