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向来被人们称为“虚拟社会”。近些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人们的意见表达空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但鱼龙混杂的网络环境也着实让人困扰。如今的互联网上,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言论层出不穷,造谣生事、毁谤他人的行为屡屡发生。种种乱象,扰乱着人们的思考判断,危害着社会的正常秩序,冲击着基本的法律道德底线。
一
据天水市公安分局网安支队统计,仅今年元月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在互联网上通过发帖、跟帖、发布微博等方式编造谎言,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侮辱他人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高达33起,其中31名违法嫌疑人受到治安处罚或训诫教育,2名违法嫌疑人受到了刑事处罚。8月20日下午,天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王保国向媒体公布了今年天水市发生的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散布“H7N9禽流感疫情”谣言
今年4月15日6时12分和6时17分,有网民分别在“腾讯微博”发贴称,“H7N9禽流感天水这边也发现了!”“H7N9禽流感!完了,天水听说也发现了,该死,我昨天还吃鸡肉了。”两条微博发出后,随后便被数人转载。同样在今年4月22日8时36分,又有网民在“百度天水贴吧”发贴,题为《据说天水发现首例H7N9了……》,称“今天凌晨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专家确诊,肖XX已成为天水市的第一例H7N9病毒流感的患者,经专家确诊是患者食用的泡椒凤爪中含有大量病毒,请大家注意饮食,注意身体健康,转发一下吧!”经警方统计,截至4月23日10时,类似关于天水确诊1例H7N9禽流感患者的谣言,在腾讯微博被转发1560余条,新浪微博被转发4条。
警方经过缜密排查,找到在腾讯微博发布信息的微博用户,该用户为麦积区一名未成年学生,该学生承认,他是在乘坐公交车时,听同车乘客议论H7N9禽流感疫情,在不确定天水是否有人感染的情况下,凭想象擅自编写微博并发布。警方对其依法进行了治安处罚。
案例二:“交警包庇交通肇事车辆”谣言
6月17日17时,有网民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称:“天水一肇事车辆撞死两人后经交警包庇逃逸,死者家属在交警大队,要求给个说法。国法格外?”6月18日0时,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微文称:“甘肃天水下午两点多,安居附近发生车祸,撞死一中年人与一小孩,众目睽睽之下,执勤交警放走肇事车辆,民众怒之,众人拉手拦截肇事车辆,闹到交警大队,特警出动维持秩序!两条人命啊!”
经天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调查,微博因交警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一起三方交通事故而起,造谣的8篇信息主要发表在“百度天水贴吧”、“腾讯微博”、“新浪微博”,虽网上转载较少,但网民评论较多,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警方一面将相关信息转交交警部门核查,并积极发表引导贴,告知网民事件真相,防止事件进一步炒作。
经查,发贴中有一人为市内某中学初三学生,发贴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提高网上贴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不明缘由的情况下根据想象,编造所谓真相上网发布博取关注。
案例三:一个月内发生三起涉嫌“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
8月6日,张家川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信息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在“腾讯微博”发布信息,扬言要炸县政府办公大楼。经查,发布微博者马某系张家川县闫家乡人,今年22岁,在宁夏某地打工。警方在密切关注马某网上活动的同时立案侦查,并将其上网追逃。8月13日,当马某去西安办事时,被西安火车站铁路派出所民警抓获。8月20日,张家川县公安局民警将其押解回张家川。经讯问,马某承认自己因对家乡不满,一时冲动发贴发泄情绪。
8月2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帖称“如果魏中不撤我炸了教育局”。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查明发帖者系秦安县魏店乡村民牛某。被传到公安机关后,牛某承认自己因对秦安县魏店中学搬迁之事有看法,故到“新浪微博”中发发牢骚,绝对没有极端想法,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具结悔过。秦安县公安局遂作出罚款50元的治安处罚。
7月30日,今年23岁的麦积区伯阳镇男子王某,在“百度天水吧”发帖,要求政府每人每户发放9000元救灾款,否则将要去机场,并附一张炸弹图片。发贴后,警方迅速查清其上网地址显示天津电信,近期多次登录“天水贴吧”。王某涉嫌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立案后,8月12日中午,连夜从天津赶回天水的王某在其父陪同下投案自首。目前王某被刑事拘留。
二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了惊人的5.64亿,手机网民也有4.2亿。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传播消息、表达自身情感、休闲娱乐等方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网络在民意表达、社会监督、反腐倡廉等方面都做出了显著的贡献。然而网络又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虚假信息的传播也引发了许多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
天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樊小兵告诉记者,今年全市公安机关查处的33起在互联网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五类,其中:散布H7N9虚假信息的13起,网上造谣散布谣言的12起,恶意中伤他人、侮辱诽谤的5起,扬言爆炸、制造恐慌的3起。总体来说,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犯罪主体的多元化,网络高速发展,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普及,公众参与者普遍;犯罪对象具有广泛性,小到个人隐私,大到国家安全;隐蔽性高,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没有地域限制,这也增加了警方的破案难度。
这些人为什么敢于在互联网上放大胆子从事造谣、传谣、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呢?樊小兵说,主要原因还是把网络当成了虚拟世界,自以为穿上网络的“马甲”就可以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这种想法非常幼稚。网络并非“虚拟世界”,而是现实的公共空间,法律同样是这个空间的基本规则,每个上网者既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天水市网安支队支队长王保国告诉记者,早在今年6月份,公安部就部署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而针对当前网上谣言泛滥的问题,公安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线索,再次部署了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而这些专项行动的依据就是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制度。
结合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全市各重点网站设立“网安警务室”,确定专人对网络安全进行管理检查,依托警务室开展网上基础信息收集、网上重点人员管控、网络舆情控制引导,实现了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责任前置,提高了对虚拟社会的动态管控能力。此外,网安支队还积极完善网上信息巡查常态机制,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加强预防网络违法犯罪宣传,建立了预防网络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机制。以“网络安全宣传”为主题,通过在本地论坛发帖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互联网安全保护措施,揭穿网络违法犯罪手段,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不断加强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保护措施,对管理混乱、违法有害信息频发、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网络平台和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问题屡出的网络服务商、运营商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全市共设立了22个“网安警务室”,先后培训网络安全员、网管人员800余人。
三
8月15日,中国互联网大会发出倡议共守“七条底线”,在全国再一次掀起了网络文明与秩序的热烈讨论。
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振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七条底线,应该是网络媒体和每一名网民应该坚守的底线。“在我看来,这是我国互联网信息传播走向成熟的体现,‘七条底线\’当中最核心的是法律法规的底线,只要守好了这条底线,互联网就会朝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李振瑞告诉记者,虽然我国目前尚无网络信息方面的基本法,但网络不可能也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我国有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比如关于禁止网络谣言问题,《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早就有了明确的要求:“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我国《刑法》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行为,也都作出了有罪规定,法律严惩力度得以加大。
李振瑞说,针对目前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的趋势,国家立法机关也应加快推进网络管理制度化的建设,尽快将网络底线化为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通过细化完善规章制度来约束各方面的网络行为。只有将“七条底线”上升到制度层面,细化为操作守则,落实到监督环节,才能保证网络积极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公安机关也将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查处打击力度。对于网络虚假信息,应分别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法律进行严肃处理:如果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应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管是虚拟的空间,还是现实的生活,都应遵守不可逾越。李振瑞表示,公安机关将对在互联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只要每一个网民都遵守国家的法律,依照法律行事,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将变得更清新美丽,成了我们幸福生活的重要部分。”
■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陈少娟】近日,在省委组织部举办的2013年全省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活动中,天水市4部作品获奖。据悉,获奖的4部作品中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报送的《麦积山下的党员...
秦安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秦安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