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长兄因房产继承一事起诉到法院后,其五个弟弟妹妹均明确表态放弃继承权,房子归大哥一人所有,此事在麦积区传为佳话。
家住麦积区年过花甲的顾某是一位国营企业退休工人,兄弟姊妹6人。小时候,其父母二人生前共同购买了位于麦积区某小区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的楼房一套,该房屋为有限制全部产权,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顾某父亲的名下。十几年前,顾某的父亲去世,顾某与母亲一起生活,几年前,其母亲也去世了。为了父亲名下这套房屋的继承事宜,近日,顾某将弟妹们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父亲名下的该楼房一套,由他本人继承。
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被继承人老顾夫妇生前未立遗嘱,其二人生有六个孩子,且夫妻二人的父母早已去世。因此上述遗产,顾某和他的5个弟弟妹妹均有继承权。在审理过程中,顾某的弟弟妹妹明确表示可放弃继承。经主审法官吴琳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继承人老顾名下该楼房一套由顾某一人继承。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目前,该协议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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