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燕春丽)10月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1亿元公司债券日前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
本期所发行公司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亿元,所筹资金3亿元用于和谐家园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品种二为6亿元,所筹资金4.2亿元用于和谐家园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建设项目,1.8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据悉,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上市后,对品种一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隔离制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对品种二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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