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为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彻底解决脏、乱、差的现象,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秦州区政府9月20日发布通告,将于即日开始至国庆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通告要求,严禁乱吐乱扔;严禁乱设摊点;严禁店外经营;严禁乱停乱放;严禁乱贴乱画;严禁露天焚烧;严禁私搭乱建;严禁乱倒餐饮污水;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和影响市貌;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严禁不文明养犬行为;严禁不文明施工;严禁不文明治丧。
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节日环境,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党员干部恶意阻挠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的,首先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个人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违法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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