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宋建平所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严把统计质量,维护统计权威,有序开展统计工作,较好发挥了统计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时指出了天水市贯彻实施《统计法》方面还存在《统计法》普法宣传还不到位,基层统计基础较为薄弱,统计改革不深入,统计数据质量还有待提高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会议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贯彻实施《统计法》,切实做好统计工作,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市政府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全面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发展目标,坚决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计划目标完成的直接责任单位等影响统计独立性的做法,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确保统计工作依法进行。
二、整合部门统计资源,完善统计工作体系
市政府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有效机制。要完善政府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理顺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渠道,积极整合部门统计资源,集中清理统计报表杂乱的问题,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平台,推动统计信息共享。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要求,建立完善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创新统计调查方法,补充统计数据缺项,切实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要全面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减轻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负担,有效解决企业统计任务繁重与统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全面提高天水市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三、加强源头统计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要把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夯实基层统计基础作为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充实基层统计力量,保持基层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完善统计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努力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要做好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深入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提高统计人员的能力素质。要严格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要深化统计改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统计工作方式,提高统计调查市场化水平。
四、严格统计执法监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要全面落实市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强化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能部门对行业基础数据的监管责任,落实相关部门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要充分发挥纪委监委“贴身监督”“一线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巡查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预防统计违规违法机制,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防范惩治弄虚作假行为,杜绝统计数据造假,有力保障依法真实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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