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新闻 清水新闻 秦安新闻 甘谷新闻 武山新闻 张家川新闻
地方网 > 甘肃 > 天水市 > 天水新闻 > 正文

分手后男方欲讨回红包 法院:未附义务的一般性赠与不能撤销

来源:每日甘肃网 2019-02-27 18:27   https://www.yybnet.net/

2月26日,记者从天水市法院了解到,日前,天水市麦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女友提出分手,男友林某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原女友柳某退还“红包”6808.5元。

A 解除婚约 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红包”

据了解,2016年,原告林某与被告柳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相恋,后双方举办订婚仪式。热恋过程中,在柳某生日或是逢年过节的时候林某都会给柳某发红包。审理中,法院查明两人热恋期间林某先后42次以“红包”形式转给柳某共计6808.5元。但谁也没想到,之后林某突遭车祸。2018年初,柳某提出退婚,并将之前收取的彩礼悉数返还给林某,双方协议解除了婚约。

但林某认为,其因交通事故受伤并留下了后遗症,日常花费较大,柳某应将在恋爱期间收到的微信红包和礼物全部退还,遭到拒绝后,林某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柳某返还现金红包6808.5元和两部苹果手机。

审理过程中,柳某表示,其从未收过原告林某赠送的苹果手机,关于林某所发的微信红包都是维系恋人间感情的必要支出,是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未附加义务,并提出其也在恋爱期间多次赠送过林某礼物,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

B 法院审理 男方给付女方“红包”属于赠与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原告与被告订婚后,在双方交往过程中,以手机微信红包的方式,给付被告的红包现金属于赠与行为。在被告收到现金红包时,财产权利已经转移,原告不享有撤销权。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收到的微信红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原告提出其给被告买过两部苹果手机的观点,无证据支持,亦不予认可。据此,判决驳回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恋人之间互赠礼物司空见惯,但分手后因财物等反目成仇的案例并不鲜见。如果赠送的财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只是为了表达爱意、维系感情主动给付,或者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等小额性的给付,结合双方的经济能力,按照我们的生活经验,应理解为未附义务的一般性赠与。对于一般性的赠与,只要发生交付,财物的所有权即发生了变化,除受赠人自愿返还外,赠与人将不能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财物以结婚为前提,比如“见面礼”、“三金”、“干礼”等具有彩礼性质的赠与,应认定为附义务赠与,双方分手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赠人应当予以返还。

(原标题: 热恋期间 给恋人发的红包分手后咋办? 法官:属于不附义务的赠与)

新闻推荐

租房市场迎来旺季热租户型租金微涨

本报讯【记者甄娜】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一过,租房市场便会迎来一个旺季,今年也不例外,这些天,天水市租房市场持续升温,与往...

天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天水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分手后男方欲讨回红包 法院:未附义务的一般性赠与不能撤销)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