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麦积讯【记者王琳】 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调处一起农村建房施工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房主主动支付了施工方的工程款。
2017年6月,麦积区村民张某修建房子,经人介绍,其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交由陈某承建。双方对房屋的面积、劳务费等均进行了口头约定。之后,陈某带人进场施工。期间,张某给付了一部分工程款。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后,双方因对外延台阶等一些后续工程等问题发生争议,张某认为应当包含在主体工程内,陈某认为应当另外计算。张某遂拒付剩余的工程款,陈某只好带人撤出施工场地。之后,陈某多次催要剩余工程款均未果,日前便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台忠义多次组织双方和代理人到现场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房主张某给付陈某工程款4万元,后续工程由房主自行处理。日前,张某通过法院主动给付了4万元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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