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新闻 清水新闻 秦安新闻 甘谷新闻 武山新闻 张家川新闻
地方网 > 甘肃 > 天水市 > 天水新闻 > 正文

男子意外死亡 家属为争赔偿款对簿公堂法官:死亡赔偿费由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

来源:天水日报 2018-01-26 11:38   https://www.yybnet.net/

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一老人起诉儿媳与孙子,请求依法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款。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三年前,王国涛的长子外出务工时遭遇不幸身亡,家人与用人单位经过协商,用人单位付给王家死亡赔偿款28万元,其中包括王国涛的赡养费6万元。这笔赔偿款由王国涛的儿媳李小花和孙子王得力领取,之后也一直由儿媳和孙子二人保管。王国涛曾多次向儿媳讨要当初用人单位支付给自己的6万元赡养费,但遭到儿媳李小花的拒绝。去年11月,王国涛起诉至法院,要求由儿媳李小花、孙子王得力分给自己应得的份额6万元。

立案后,麦积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法官发现被告李小花的女儿王芳系该案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因此依职权追加王芳为原告。

庭审中,王国涛的儿媳李小花辩称,自己的丈夫死后,家庭收入减少。两个孩子均未成家,今后孩子成家需要很多钱,赔偿款是用人单位给自己和孩子的,没有公公王国涛的份额。李小花表示,自己和两个孩子愿意赡养公公,但不同意给公公分丈夫的死亡赔偿款。

法庭主持双方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王得力支付原告王国涛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等共计3万元;由被告李小花对此3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剩余部分25万元,由原告王芳和被告李小花、王得力共同共有。

麦积区人民法院陈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亡赔偿费是财产损害赔偿,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死亡赔偿费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由死者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共有。死亡赔偿费包含了被赡养人生活费。被赡养人生活费是对被赡养人的赔偿,应当由被赡养人单独享有。丧葬费是已实际支付的费用,应在分割前予以扣除;剩余部分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予以分割,而非等额分配。本案中,原告王芳并未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放弃自己的权利,所以28万元的赔偿款里扣除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实际支出的丧葬费,剩余部分应由原告王国涛、王芳和被告李小花、王得力共同共有。

法理解说

结果

新闻推荐

推动中医产业发展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试验区推进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童强】1月2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卫东主持召开全市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传达省、市相关精神,安排部署天水市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工...

天水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天水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男子意外死亡 家属为争赔偿款对簿公堂法官:死亡赔偿费由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