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景春燕】麦积区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因羊啃果树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赔偿案件,判令小羊的主人赔偿他人1000元。
王某和刘某同为麦积区某村村民,王某饲养了几十只羊,刘某则种植了一片果园。今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放羊的过程中,几只小羊钻进了刘某家的果园,啃坏几颗果树。刘某发现后,找到王某“算账”讨要赔偿,二人各说各有理,互不相让,导致矛盾进一步加剧。无奈之下,刘某一份诉状,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受理该案件后,了解到刘某的果树受损是事实,损害结果与王某有因果关系,但对受损果树的价值无法认定。故多次对该案件进行调解,对当事双方进行了批评和开导。最终王某自愿赔偿刘某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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