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程教授认为秦人自先祖大业开始就居住在天水的西汉水流域,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关于秦人的起源,《史记·秦本纪》有明确记载,秦人早期的居住地并不是固定的,大业的孙子大费协助大禹治水,并没有在天水定居。而大费的儿子若木的玄孙费昌,曾经给商汤驾车,参与了商灭夏的鸣条之战,他的子孙有的居住在中原,有的居住在夷狄。这里的“夷狄”泛指少数民族居住地,也并不是指天水。太戊是商朝第九任君主,公元前1460年去世。而大业的孙子大费是舜时期的人物,这中间隔了尧时期和大约建立于公元前2070年的夏朝。可见,秦人自大业以后至费昌至少八代,从舜至商朝至少六七百年都没有在天水居住过。大业距今至少有四千年了,而程教授说距今两千多年。大费活动在舜时期,在夏朝之前,至少距今都有四千多年了,更何况大费的爷爷大业。
其次,程教授把《迢迢牵牛星》作为证据,是不正确的。我们都知道,《古诗十九首》是梁昭明太子萧统编纂《文选》的时候收录的,将《古诗十九首》冠以“古诗”的提法,最早见于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钟嵘的《诗品》。这些作品大多都是东汉时期创作的,而天水的名称最早是在西汉时期出现的。公元前114年,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管理,汉王朝对当时的郡县进行了改革,析天水郡于陇西郡,郡治平襄。以东汉时期创作的诗歌来论证西汉时期出现的地名,显然是不科学的。
第三,程教授认为,“牛郎织女”的传说起源于“两千多年前”,秦人在西汉水流域居住时期。秦人东出最早是公元前771年。这个时候的秦人,耕牛是相当珍贵的。大费时代,牛还没有用于耕地。《周礼·地官》记养牛的官职是“牛人”,“凡祭祀,供其享牛”。而按照程教授所说,两千多年前秦人就有了“牛郎织女”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牛郎的哥哥嫂子把一头牛分给了牛郎,而且还是作为哥哥嫂子不待见牛郎的证据出现的。两千多年前,耕牛是相当珍贵的,不待见牛郎的哥哥嫂子是根本不可能把一头珍贵的耕牛分给牛郎的。
贾思勰《齐民要术》中有“赵过始为牛耕”的说法。《汉书·食货志》载:西汉武帝末,搜粟都尉赵过在陕、甘一带推广牛耕和“以人挽犁”,提倡“代田法”,进而各郡“遣令长、三老、力田及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由此可见,“牛郎织女”的传说至少是在牛耕普及的西汉时期汉武帝末年才有的。而这时候,天水郡已经建立。“天水”这个名词出现于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而耕牛普及是在武帝末年实施“代田法”的时候,也就是说,天水郡的建立是早于耕牛普及。用后出现的传说论证先于传说出现的地名,显然是错误的。
第四,“牛郎织女”的传说究竟是不是起源于天水,还有待考证。程教授对于“牛郎织女”的传说起源于天水,没有列举任何证据,一切都来源于讲故事,来源于程教授的猜想。用讲故事的方式来证明“牛郎织女”的传说起源于天水,是不科学的。
最后,天水与银汉仅仅是意思相近,以此为依据就认为银河与天水有关,这样得出的结论是草率的。中国地名带水字的很多,其中与银河或天河、银汉意思相近的也不只有天水,从字面意思上讲,可以解释为银河或天河、银汉的还有天津、银川等。望文生义得出结论来进行研究,是不可取的。
综上所述,程教授关于“天水”地名来源于“牛郎织女”传说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作者系中共甘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
今年1月11日,河南大学程遂营教授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讲述天水的来源时指出,“天水”的名称与“牛郎织女”的传说有关,并且举例《古诗十九首》里的《迢迢牵牛星》作为证据。我认为这个说法有许多不正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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