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甘谷讯【记者张彬霞】 一名来自山西的男子与亲朋前一晚开怀畅饮后,第二天早上酒劲还没过便驾车从甘谷西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结果被执勤民警查处,受到了严惩。
近日,市交警支队新兴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甘谷西收费站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当车主一打开车窗,民警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将车辆和驾驶员一并带入大队做进一步调查,通过酒精检测,轿车驾驶员酒精含量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韩某称,他是山西人,前一天晚上与亲朋相聚喝了不少酒,直到凌晨时分才回酒店休息。因赶时间上路,当天一早韩某便驾车上了高速,没想到酒劲没过,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韩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依法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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