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
甘谷县的王先生所住的小区没处停车,他只能每晚将车停放在附近的一个露天停车场。今年3月的一天傍晚,王先生像往常一样将车停好,锁好车门便回家休息。可第二天早上8时许,邻居打来电话提醒王先生,称他忘了关车窗,王先生便连忙下楼查看。
“我每天停车都要检查一遍,根本不可能忘关车窗。”6月9日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挂断电话,立即前往停车场查看,发现车辆的后窗玻璃被人砸坏了,放在车上的高档香烟等价值2万余元的贵重物品不见了,于是他连忙来到甘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甘谷警方一接到王先生的报案,就知道他们一直在追踪的那位“蒙面大盗”又开始作案了。
原来,自2017年11月起,甘谷县城就频繁发生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被砸的都是中高档轿车,嫌疑人砸碎后车窗后盗窃车内财物。在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中,警方发现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嫌疑人使用一把平口螺丝刀,暴力损坏车窗后盗窃,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嫌疑人都用口罩蒙面,戴着帽子,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警方给力嫌犯束手就擒
侦查员顺着多起案件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寻找嫌疑人的来去轨迹,发现此人非常狡诈,每次作案都在凌晨1时许从小巷中出来,作案后又突然消失在监控盲区。警方一时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可是嫌疑人却非常猖獗,同类案件接连发生。
侦查员经过一一排摸后,排除了辖区里所有有过撬车窗盗窃的前科人员再次犯案的可能,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于是,侦查员决定在案件多发地段进行蹲守。几经周折后,近日,一名2017年刚因盗窃罪刑满释放的前科人员蒋某进入了侦查员的视线。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后,警方通过多方摸排,最终将嫌疑人蒋某一举抓获。
有啥偷啥车主防范意识差
蒋某到案后,警方对其进行了审讯。据蒋某交代,由于他没有职业,没有收入,又染上了毒瘾,去年年底,他在县城到处溜达时,发现许多车主防范意识差,不少小车内都放有东西,便起了夜间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念头。从2017年年底开始,蒋某独自一人先后作案40多起,车内有啥偷啥,除现金外,烟、酒之类的物品均不放过,盗窃财物的涉案价值达40万元。
目前,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甘谷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通过警方努力,已将追回的近十万元的烟酒等物品返还给了部分受害人。
警方提醒汽车不是“保险箱”
6月12日,甘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马跃告诉记者,车主将车辆乱停乱放,将财物放在车内,这些不良习惯都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犯罪分子一般会选择傍晚到次日凌晨这段时间作案,运用砸玻璃、撬锁等手法盗窃汽车内的现金、皮包、笔记本电脑、汽车导航仪等贵重且易携带的物品。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预防汽车内的财物被盗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不要乱停乱放。平时车辆停放,要尽可能地将车存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车库及其他室内场所。不得已将车辆停放在室外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多且明亮处。
其次,汽车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勿存放。千万别将汽车当成保险箱,切忌将皮包、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后备箱等处,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给市民的财物和车辆造成损失。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市民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本报记者景春燕
许多人认为,上锁后的汽车是一个比较安全的私人空间,因此经常将现金、烟酒等物品存放在车内。甘谷警方日前破获了系列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从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人们将汽车作为“保险箱”的习惯,采用技术开锁或砸汽车玻璃等方式,盗窃车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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