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电视问政。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丙寅 摄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丙寅 贾风城
5月30日,由市委、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电视问政节目《工作落实面对面》特别节目《聚焦营商环境》录制完成并播出。
本期《工作落实面对面》以聚焦营商环境,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节目录制现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正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宋鸿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永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京洲,分别就政策落实、审批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转供电电价等问题与问政代表、现场观众对话交流,介绍整改效果,并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问题现场给出答复。
面对面解读政策
把“政策包”送到企业
今年,泰安市召开的“重点工作攻坚年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动员大会提出,集中一切资源和力量,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为支持企业发展,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但到底哪些政策适合自己的企业?企业又该如何去争取?这是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媛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政府的政策不断下发,量非常大,各个方面都有政策,但是我们的研读人员可能理解不到位,所以最后反馈到公司决策层的时候,可能很多信息都已经被忽略掉了,做‘满汉全席’的材料都有了,但究竟该如何去做这个‘满汉全席’,企业缺乏专业性指导。”张媛说。
节目现场主持人提问,很多企业都遇到过关于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企业不知道如何运用政策这一情况,应该怎么办?
黄正玉介绍,目前,“泰安市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已经正式上线了,具备政策发布、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及政策兑现全程在线预约、诉求在线办理功能。同时,我们还组建了一支专人队伍,就在前段时间,我们把泰山区、岱岳区,还有一些功能区的企业集中在一起,面对面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并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解答。下一步,我们还打算围绕一些重点企业,梳理出一批“政策包”,为企业面对面送政策上门。
在谈到如何推行政策,让企业会解读、能运用、真落实,最终转化为生产力时,黄正玉说,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全市所有的县市区、功能区,向所有企业面地面解读政策,把所有的“政策包”送到企业,这样企业效益才会更好,我们也坚信,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受益。
“市县同权”改革
6月底前在全市铺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泰安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并相继推出了“一次办好”等一系列惠企便民举措。那么还有哪些事项没有“一次办好”?还有哪些环节群众不满意?
据新泰市民王先生反映,他注册了一个医药连锁公司,地点在新泰市泉沟镇,4月初,在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完成工商营业登记后被告知,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泰安办理。“办理连锁店总部经营许可需要跑到泰安来,同时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和进行网络销售备案也要跑到泰安来,几乎只要涉及总部的证件都要到泰安来办理。”王先生说,近两个月以来,他在新泰和泰安之间已经跑了4次。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因为新泰不是泰安市“市县同权”改革试点,在试点经验全面铺开之前,办理总部业务还需到泰安。由于王先生要将连锁总部和10家连锁门店的相关证件一并办理,其中,在市级办理的证件就有16个,审核的材料非常多,仅人员就有30多人、经营场所10余处,中间审核的过程大约需要2个小时。这导致王先生每次来泰安办理业务,只能在现场等待,他认为很不方便而且耗费时间。
据王先生介绍,自2019年12月份新的药品管理法出台后,对于从业人员的条件等要求更严格了,而很多人员资料是否合格,只能到现场通过系统审核才能确定,所以就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
王先生办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为什么不能在县市区办理?
对于主持人的提问,宋鸿鹏说,片子中反映的是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和连锁总部相关许可证的办理问题。药品零售企业,一般分为单体药店和连锁企业,连锁企业又分连锁总部和连锁门店,也就是说一共三类:单体药店、连锁门店和连锁总部。按照药品法规定,这些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均需在设区市办理。前期,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相关事项已委托县级行使,申请人可以直接在县级办理,但连锁总部的相关事项仍由市级办理,因此,王先生需要到泰安来办理总部事项。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岱岳区和宁阳县,就不会出现往泰安跑的问题,因为在2019年泰安就以岱岳区和宁阳县为试点,进行了“市县同权”改革。通过依法委托的形式,将药品零售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下放到岱岳区和宁阳县审批局行使,使企业进一个门就能办成想办的事。“市县同权”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在全市铺开,让群众就近在县市区就可以办理。
主持人提问,王先生到泰安来办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多次办理都没有通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审核不通过,那么在审核之前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呢?
宋鸿鹏说,这个就是法律问题和服务问题。对于药店这样关系生命安全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没有纳入容缺和承诺制度创新。在服务上围绕“最多跑一次”,我们进行了一些改革创新,把法律上单件要办的事情更加简单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简单化即精简了一些环节和材料;标准化就是把办理许可证的所有材料、条件和环节都标准化,建立模板,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这个模板比着葫芦画瓢,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信息化就是完全可以从网上进行申报,并通过电话、微信群等进行交流。据了解,在王先生到窗口咨询的时候,我们对他进行了一次告知,过程中也通过电话和网络对他进行了指导交流,但他认为当面修改材料比较方便,因此,又三次来到窗口进行预审,窗口工作人员都给予了帮助和指导。
主持人提问,我们与改革先进地市相比,还有哪些差距?还有哪些环节亟需优化?
宋鸿鹏说,我们常说的“一次办好”是指在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一次办好”。如果企业群众提交的材料并不符合受理条件,还是需要继续修改。片子中,王先生眼中开店的1件事相当于法律规定的37件事。与外地先进地区相比,第一是我们经常办理的事项,在办理标准的梳理上还存在差距;第二是由于各种原因,网上系统办理还不是很成熟;第三是我们的宣传和推广还不到位。去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把企业开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改革攻坚的重点,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申请省里作为证照通办的试点,按照改革试点的安排和今年省委、省政府改革的要求,这个试点今年要在全省铺开,完成改革后,新泰、肥城、东平、宁阳等地也能够实现在当地办、就近办,将有效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一对一帮扶企业招聘
破解人才供需不对称难题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更是吸引人才的关键要素。在泰安,很多企业却遇到了人才方面的瓶颈。
据山东康平纳集团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行政总监陈卉介绍,高层次人才引进关系到企业的战略性发展,为了破解人才引进难题,公司多渠道参与招聘活动,在政府网站以及社会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甚至自费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设置人才引进专栏,然而收效甚微。
针对企业遇到的人才瓶颈问题,蒋永斌说,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人才和产业是一对互动共生的生产要素,人才来了,能够促进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好了,又能吸引人才,在这方面,泰安需要做的工作还非常多。在政策层面,人社部门作为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该在政策的解读、政策的创新方面当好助手,努力为每一个企业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在工作层面,应该当好企业的帮手,帮助企业在人才招聘等方面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人才和企业之间实现信息对称。
在平台建设方面,人社部门发挥了多大作用?对于主持人的提问,蒋永斌说,一个是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二是盯紧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收手,确保把问题解决好。
节目现场主持人提问,在人才服务方面,今年有什么创新做法?
蒋永斌说,在工作落实方面,我们推行的是首问负责制、首接负责制、上游负责制等;在人才工作推进方面,努力打造一站式服务,做到“0+1”,不跑腿是正常,最好跑一次;着力做好线上和线下共同服务。
排查221家转供电主体
退还业户120余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2018年9月以来,泰安市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特别是针对转供电终端用户。然而,有商户反映有些地区转供电价格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存在加价现象。
有市民反映,在一些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的转供电用户,转供电主体按每千瓦时1.5元左右的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这大大超过全市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水平,使得国家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记者调查时,位于泰山大街中段的泰山服装批发商城商户反映电价居高不下。一位商户拿出了4月份的缴费单据,上面显示,商户缴纳的每度电的单价是1.5元,另外每个月还多加了2度电的损耗。2019年8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关于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提醒函。内容明确规范了转供电单位向各非直抄用户收取的电费,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根据这一规范,泰山服装批发商城向商户收取的电费与商贸城物业向供电公司缴纳的每千瓦时电费相比,显然是不等的。商户们表示,在物业费、卫生费、电量损耗等费用都另外缴纳的情况下,电费仍然高达每度1.5元令人费解。
终端用户用电价居高不下是何原因?对于主持人的提问,张京洲说,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个别转供电主体不执行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对政策不了解,维权意识较差,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不到位。
主持人提问,目前整治情况如何?张京洲介绍,从供电部门提供的情况来看,目前全市涉及工商业转供电主体有300多家,他们已经排查了221家,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并立案的有8家。其中,能整改的积极整改,通过整改,目前已经退还业户120余万元;已立案的,正在查处当中。
为支持复工复产、减轻工商业用户经营负担,2月24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规定2月1日至6月30日,预付费的转供电用户电价不得超过0.8743元。3月6日,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提醒函》,表示将重点整治高于0.8743元的违规加价行为。但记者调查时有商户反映,电价优惠政策并未执行到位。主持人提问,如何才能确保这一政策落实到位?
张京洲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宣传,要求转供电主体执行政策,同时让工商业户了解这一政策,积极维权,有关部门要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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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新泰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