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石汝刚 报道
本报泰安讯 去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暴发以来,泰安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应对疫情,保障全市生猪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
疫情暴发以来,泰安市财政局及时筹集拨付资金172万元,支持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购置仪器设备和试剂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按照省部署要求,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由每头800元提高至1200元。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由按年结算发放调整为每半年结算一次。
同时,泰安市财政局按照省里安排,对2018年8月至2019年底,各类种猪场、生猪养殖场、规模以上生猪屠宰加工厂新增贷款,省财政给予综合贴息贴费,贷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担保费由省财政给予1.5%的费用补助。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保额由每头500元、1000元提高到800元、1200元,并将非洲猪瘟扑杀纳入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障范围。
对一级以上种猪场给予临时性生产救助,保护泰安市生猪核心产能。落实资金679万元,由生猪调出大县(新泰市、肥城市)统筹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并对大型种猪场、规模化养殖场给予临时性生产救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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