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鲁价调发〔2009〕220号)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18年8月份召开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19名参加人,具体构成为:
(一)消费者10名(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采取由消费者在规定时间报名及单位推荐报名两种方式,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
(二)经营者参加人1名,由泰山燃气集团推荐。
(三)专家学者1名,由泰安市物价局邀请。
(四)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由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推荐。
(五)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6名,分别由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四个县(市)的物价局,分别选派1名人员参加,并从各自辖区内的燃气企业选派1名人员参加。
四、报名、推荐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及旁听人员请于2018年7月24日前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路径:泰安市物价局网站(http://www.tawj.gov.cn/)—便民服务—资料下载),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扫描或拍照图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awj@163.com邮箱。现场报名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报名表》,到泰安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市政府办公楼B4042室)报名。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8年7月24日前将推荐表反馈至泰安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市政府办公楼B4042室)。
(三)各新闻媒体参加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24日前发送至tawj@163.com邮箱。
五、报名条件及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报名条件
1.泰安市城区的常住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客观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泰安市常住居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人员产生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按报名顺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按相关规定推荐产生。
联系人:褚琳琳 张辉
联系电话:6991756 6991871
泰安市物价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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