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东高院在官方微信发布公告,实施悬赏执行,最高赏金高达2600万,而该案的被执行人之一就有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该悬赏数额也是山东高院在微信发布悬赏公告以来,悬赏金额最大的一笔。
山东高院公告介绍,该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泰安天元矿山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公司)、新泰市华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公司)、徐州康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公司)、新疆北大青鸟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能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青鸟公司、青鸟能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天元公司、华新公司、康大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相关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号燕园三区北大青鸟楼三层。被执行人:新疆北大青鸟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647号。申请执行标的额:2.64亿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未履行标的额:2.64亿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悬赏金比例: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举报电话:053168887201、68887221。
记者了解到,此案的纠纷源于一次煤炭的股权转让。2012年2月3日,天元公司、华新公司、康大公司等公司作为转让方,将新疆兴和煤矿100%股权转让给青鸟公司。青鸟能源公司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后,还有2.2亿元未付。
后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青鸟公司、青鸟能源公司需给付天元公司、华新公司、康大公司股权转让款2.2亿元及违约金4400万元,共计2.64亿元。
青鸟公司、青鸟能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此案被申请悬赏执行。
而针对此次悬赏,山东高院也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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