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培俊
通讯员卫雅楠杨云峰报道
本报新泰讯日前,新泰市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销售商销售过期农药、农民拌种后土豆种出苗率低的消费纠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4140元。
“我种的土豆种部分不发芽,可能会减产。”近日,家住青云街道的农户李先生急匆匆前往新泰市工商局投诉,称其在新泰市某农药经销店购买了120袋各类农药,对自家30多亩土地进行喷洒除草后,土豆出现发芽缓慢、干枯色黄等症状。由于多次与销售商交涉要求赔偿未果,只好前来投诉。
接诉后,新泰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实地查看土豆种确有不同程度的发育迟缓、叶子发黄等症状。执法人员又检查了用剩的农药,发现农药已过期3到11个月。实地查看经销商的摊点,发现该摊点销售的131袋农药均超过产品质量保质期。经工作人员调解,农户和农药销售商最终达成协议,农药销售商赔偿李先生4140元,李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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