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记者 王玉)近日,新泰市工商局针对前段时间曝光的“问题水泥”事件,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散装水泥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查处1起销售不合格散装水泥案。
在对羊流镇某村庄进行检查时,该局执法人员发现散装水泥销售者王某有涉嫌无照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水泥等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王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购进89吨、货值16435元的散装水泥进行销售。此外,还发现其存在冒用标称为新泰市龙腾水泥有限公司和泰山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厂名、厂址销售74袋“CUCC牌”和“龙棠山牌”、货值823.5元的水泥的违法行为。
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该局责令王某改正,没收9袋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水泥,并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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