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王玉)春耕时节,是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商品的销售旺季。面对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的农资商品,许多农民消费者因为缺乏经验,不知如何正确选购,这给个别不法分子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以可乘之机。近日,新泰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要忘记索要发票等凭证,以免出现问题进行维权时无据可依。
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选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时,应尽量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合法经营单位选购,选用国内、省内知名品牌,不要到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经营单位购买;应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生产日期、失效日期不明或者临近失效日期的产品;要认真阅读农资使用说明书,弄清楚产品的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遇到不理解或不明白的,应及时向农资生产经营者或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咨询,避免造成不良使用后果。
“消费者购买农资产品一定要索取和妥善保存购买凭证,包括发票、信誉卡、包装物、内标签等,如果出现问题可利用这些凭证积极维权。”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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