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王国梁)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清理精简,截至去年底,泰安市共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27项,减少87项,减幅为40.7%。
按照“在全省审批事项最少、速度最快、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目标要求,泰安市突出企业注册登记和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对原有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共保留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27项,比清理前减少87项,减幅为40.7%,切实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优化了发展环境,受到社会各方面普遍好评。
各县市区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参照市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对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取得了明显成效。宁阳县取消审批事项34项,取消税费征收14项,免征6项;东平县取消审批事项35项,合并48项,暂停23项;泰山区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削减2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较法定审批时限缩短20%;肥城市进厅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由5.8个工作日缩短为3.2个工作日;新泰市新建行政服务中心,将521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项目等进驻中心办理,实现了“一站式”审批。
围绕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泰安市将探索分层级、分区域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对法律法规新设定和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时备案、纳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后,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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