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通讯员 于金胜)新泰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大力推进建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全面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源泉控税,促进了建筑房地产税收大幅增长。2013年累计入库建筑房地产税收16635万元,比2012年增收4416万元,增长36%。采取的征管措施主要有:
深入宣传税收政策。使企业了解计税原则及方法,从而正确申报缴纳税收。重点宣传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时应缴纳的契税,其计税组成部分是什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取的各项费用应按规定计征营业税;对建设方提供动力、部分建筑材料的,应将动力、材料价值计入建筑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应视同销售,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和房产税等。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办法,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安排专人管理。项目管理人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及时组织税收入库。对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外来施工企业税收管理。对外来施工企业进行细化分类,实行“一户一档”,对施工周期较长的企业,督促他们办理税务登记,及时缴纳税款;对施工周期较短和一次性安装工程,督促他们在施工地开具发票、缴纳税款或委托建设单位代扣代缴。如督促来新泰参与房地产开发的42户次企业开具发票缴纳税款510余万元;在新泰创卫期间,要求市政公司督促外来施工企业开具发票入库税款近400万元。
强化“二手房”税收管理。对新泰市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向阳小区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审核,摸清基本情况,逐项核实应纳税款,补缴土地增值税22万元。
开展日常评估检查。委托中介机构对4户房地产企业的7个房地产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税款4415万元。同时分局评估服务科对5户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日常评估检查,查补税款232万元。
推行零星装饰业务“委托代征”。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对零星装饰业务实行代扣代缴,2013年共代扣税款42万元,堵塞了家居装修领域税款流失。
加大“外出施工证明”管理。针无施工资质挂靠经营的纳税人,制定了凡开具外出证明必须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被挂靠企业有欠税的停止开外出管理证明,通过实行这一措施督促欠缴税款的企业补缴欠税200万元,增加地方税收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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