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通讯员董雷)近日,市工商局从提高民意通诉求办理答复满意度、权益保障度,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出发,探索实施“民意通”诉求回访制度,有效提高了民意通办理处结效能。
针对部分市民投诉诉求问题处理程序较为繁琐、处结难度较大,一些科室、工商所处结市民投诉诉求被动应付的问题,该局出台回访工作具体要求及考核方法等,完善民意通工作制度。配备摄影、摄像、录音器材,由回访小组不定期对市民通过民意通反映诉求、提出咨询、建议等进行回访,对留有联系方式的咨询、投诉做到100%回访,有效促进了民意通办理质量提升。通过回访及时了解市民对业务咨询、消费纠纷、维护权益等诉求处理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和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对所反映诉求办理处结情况与答复情况是否一致,对反映诉求问题是否出现反弹,以此作为对民意通办理单位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有效促进民意通诉求处结质量提升。截至目前,共抽查回访咨询类问题38例,满意率100%;抽查回访投诉类问题55例,满意率98%;采纳市民合理化建议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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