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辛启 通讯员 胡雪莹 桑云鹤)10日,宁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
座谈会上,传达学习了宁阳县检察院与宁阳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实施意见》。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秘书长冯俊伟围绕什么是检律关系、为什么要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结合宁阳检察实践如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发言。律师代表对检察院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实施意见》如何落实,检察官和律师双向互评机制的完善,以及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救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随后,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代表结合各自检察业务,如何在工作实践中落实好新型检律关系发表了见解。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刘加良针对检察官、律师双向互评机制的评价指标以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如何发挥律师作用等方面发表了个人看法。
宁阳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要把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推进“三大平台”和十项工作举措的具体实施。在吸收借鉴好大家良好建议意见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意见》和双向互评机制。建立双向互评机制是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要借助山大法学院资源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尽快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积极打造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宁阳实践”。
新闻推荐
本报5月26日讯(通讯员周海洋)近期,宁阳县磁窑镇召开农村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宣读讲解了《磁窑镇村级党员干部“十条禁...
宁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宁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