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妥善办理首起拒执罪自诉案件,有效化解了一起困扰执行法官五年之久的执行难案。
原告马某与被告董某系同一家企业的职工,两人相识多年关系亲密。2009年,董某因需要生意周转资金向马某借款15万余元,马某爽快答应,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然而到期后,董某却因生意惨淡无法偿还马某借款。其间,马某多次向董某催要,但董某却以种种事由拖延还款甚至避而不见,两人关系也开始僵化。万般无奈之下,马某一纸诉状将董某告上法庭。为拖延还款期限,董某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直至2012年仍未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导致马某赢了官司却钱、情两空,两人的关系走向“冰点”。2013年初,倍感失望的马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依法向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等法律文书,并随即对董某财产进行查控。但遗憾的是,诉讼中查封的房屋已过户给另案有优先受偿权的当事人,董某除了 70余箱白酒外再无可供执行财产。在控财不能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尝试对董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但因董某身体原因而拘留未果,此举不仅没能消除董某的侥幸心理,反而增强了其嚣张气焰。执行干警多次对董某进行传唤,其始终拒不配合,态度愈发恶劣,无所忌惮。几经周旋,财难控、人难拘,穷尽措施后案件一时陷入执行不能的境地。今年年初,正当执行干警对该案束手无策时,申请人马某打来电话提供线索,执行局立即组织警车5辆、警力 20 余人对董某住所进行了突击搜查,但董某仿佛对此次搜查早有警觉,在其家中搜到的财物远远不够抵付马某的权益,让满怀希望的执行干警再次扑了空。
自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根据适用条件,将本案作为打击重点,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对董某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受理后,刑庭干警立即与执行干警召开联合会议,摸清案件情况,共同研究对策,认为该案最大的阻碍就是董某的侥幸心理,时隔多年董某错认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始终抱着侥幸心理拖延、逃避执行。刑庭干警决定先打破其心理防线,将拒执罪的法律规定原原本本告知董某,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使其认识到当中的利害关系及拒不执行判决的严重后果。面对即将到来的刑事处罚,董某终于感觉到了害怕,多年的侥幸心理瞬间崩塌,最终在开庭前主动向自诉人偿还了 18万元本金及利息,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随着自诉人撤诉,长达五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该案的圆满解决,为深度破解执行难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者敲响了警钟。曹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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