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涛
通讯员孟凡学毛清志报道
本报宁阳讯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为保障新型审判团队高效运行,宁阳县法院探索实行行政事务集中化管理模式,将繁杂的行政事务从审执业务部门剥离出来,归口负责,统筹管理,收到政务“提效”和法官“减负”的双赢效果。
按照上级法院提出的审判权与行政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该院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整,使入额院领导有更多精力做好审判业务监督指导,为实现党务、政务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强力的组织保障。
制定出台《关于落实经费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将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务,交由办公室进行集中统一保障管理,各业务单位不再具体承办,工作中根据需要申请领取即可,保障审判人员专心于审执业务工作,突显了审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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