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通讯员 刘文升)为切实加强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宁阳县食药监局采取日常监管、宣传造势、专项整治、面上督导四项措施,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目前,宁阳县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运行良好,未出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的现象。
据了解,宁阳县食药监局在年初部署药品经营企业整治工作中,便将药品购销渠道整治,经营场所管理整治,药事服务行为整治列为检查重点。监督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购销管理的规定,将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设置专柜,并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并告知各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向县局或当地食药所报告。
为落实涉药单位主体责任,促进诚信经营,宁阳县食药监局组织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公开承诺。并印制了《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经营有关规定》,督促相关企业在药品经营场所张贴,并依照执行。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开展各种普法活动,先后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开设专栏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参与度。各乡镇食药所也通过在主要街道设置展板,在集市集中宣传等方式,营造合理安全用药的氛围。
为近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该县食药监局有重点地开展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宁阳县开展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整治方案》。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对不执行和违反有关规定直接造成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目前专项整治正在有序进行,对发现的7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依法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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