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通讯员 田俊峰 丛文健)宁阳县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严细规范,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控“三公”经费。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规定。继续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调研或出差时必须出具公函,不派公车、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食宿自理,严格按限额报销差旅费;加强车辆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统一调配、定点维修,坚持公车公用,下班和节假日一律登记入库。
财务管理规范化。严格支出管理,实行层级审批,每一笔开支都要由经办人及证明人、科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四级签字,三级审核,形成层层把关,相互监督的约束机制。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减少现金使用量,保证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
财务管理制度化。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接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对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权责清楚、规程明晰。针对文山会海现象,研究制定会议费管理办法,实行会议分类管理,将全局会议分为3类,明确召开次数和审批权限,严格控制会议次数。
绩效考核全面化,做到绩效考评必须“细”。结合绩效管理办法,将财务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将考核指标落实到人,对不按规定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明确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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