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张强 报道
本报泰安讯 2月1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泰安试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
试点路段为日常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主干道路、交通要道、农村道路等,一般由交警等部门派专人担任道路“路长”“副路长”,一旦出现警情,多部门联动处置,进一步压事故、保畅通、优秩序、护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工作试点内容为: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联合巡逻防控机制、道路交通违法联合查处机制、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联合侦破机制和文明示范路联合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优化勤务管理模式,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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