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9日6时,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接到警情,刘某骑电动二轮车被一辆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倒后双腿遭到碾压,受伤严重,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并未减速停车,而是继续行驶离开了现场。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联系120 和救助基金服务站,并迅速赶到现场。刘某被送往省立医院接受了抢救治疗。正当家属对治疗费用一筹莫展时,泰安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已开具了通知书第一时间下达到医院,并电话告知当事人事故救助基金的惠民政策等相关事宜。现在刘某已完成抢救治疗,救助基金也为其申请垫付抢救费用10万元。对于交警大队和救助基金的雪中送炭,家属非常感激。【宗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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