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刘征超 报道
本报泰安讯 记者从泰安市总工会了解到,近年来,泰安市总工会在全市设立职工大病医疗补助金,由市县两级工会按照1:1比例出资,为自负医药费过高的患病职工给予补助,补助范围覆盖全市54万在职职工和农民工。
据悉,补助范围内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因病住院治疗所花医药费,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1万元的,视自费数额并结合家庭年收入情况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截至目前,已为855名患大病职工提供医疗补助金947.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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