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5月25日讯(记者郭健)25日,《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实施工作部署会召开。会议就《办法》的贯彻实施进行安排部署,统一各部门思想,明确工作职责,动员各区、功能区和市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构建依法共建共治共享的养犬管理工作格局。
据了解,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将开展多层面、广覆盖、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建设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养犬登记的网上、网下办理,实现与有关职能部门、养犬免疫登记服务点和犬只收容场所的信息共享。
发布《关于公布泰安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的通告》。完成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手续报批,公布初次登记、年度签注的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属地管理、合理布局和方便居民的原则,在确定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依托动物诊疗机构布建若干处犬只免疫、登记、签注“一站式”服务点,设置明显标示,公布办事指南和收费标准。建立城区市级犬只收容场所。
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展集中登记工作。设立的犬只免疫、登记、签注“一站式”服务点将全部启用,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开通手机APP登记功能,集中受理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登记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犬只进行免疫、登记,养犬人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服务点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发放犬牌和养犬登记证。
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对养犬管理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对市民反映突出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集中开展流浪犬捕捉工作。
自2020年9月1日起,养犬管理工作进入常态长效管理阶段,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各项养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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