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时期,非常之策。为更好地维护疫情期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少地方迅速反应、科学谋划,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创新开展“线上”劳动维权,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比如,通过举报投诉“不见面”,进一步畅通电话、信件、网络、微信等非现场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劳动者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相关诉求,安排专人在线接听接收有关问题线索,将“线下”维权转向“线上”开展。
再如,通过政策宣传“加力度”等举措,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发布情况,及时做好分析研判。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创造更好的环境。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23日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8家用人单位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有3家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据《北京青年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政府发出延长假期、延迟复工的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维权工作遭遇了怎样的危与机?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劳动维权机制又该进行怎样的调整?
劳动维权“线下”转“线上”
劳动维权亟待全面“复工”
当下,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国绝大多数低风险地区摁下了复工复产的“快进键”,全力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经济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劳动维权秩序也应顺势而变,再次调整,全面恢复常态,进入正轨。
之前,由于劳动维权机制“开工”不足,在一些地方、一些环节可能存在劳动纠纷的处置积压问题。而且,疫情期间以及复工复产后,由于员工隔离、员工共享、远程办公、工伤认定、裁员、破产、薪酬下调或迟发、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劳动处分等因素,也会产生新的劳动争议、纠纷。
显然,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对劳动维权机制全面“复工复产”依法处置有关劳动纠纷产生了迫切需求。而“线上”加“线下”的劳动维权也将成为劳动维权机制的新常态。
因此,各地一定要将劳动维权机制的全面“复工复产”纳入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统筹考量中,在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基础上,推动劳动投诉受理、劳动纠纷处置等场所、渠道全面开放、畅通,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劳动案件审理等活动全面恢复,推动劳动监察执法、劳动失信惩戒、劳动法律宣传、劳动安全教育、劳动问题摸排等行为全面到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才能全面助力企业的复工复产,全面助力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
热动
工人日报:疫情之下,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工作方式,让农民工维权实现了从线下到线上,“云维权”也不掉线。
新京报:疫情背景下,如果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程度已经威胁到基本的生存,积极维权无疑是最好的方案;如果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尚不足以影响当前的生活,搜集证据静等花开,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网友“北京儿土著”:疫情背景下,劳动者如果要启动维权程序,要考虑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问题。
网友“采菊东篱下”:劳动者也应体谅用人单位经营上的不易,在特殊时期,劳动者不妨与企业好好协商。
凤凰网:疫情期间,劳动维权不能松懈。
前段时间,受疫情影响,不少地方的劳动维权机制因将工作重心转向抗疫以及用人单位大面积停工停产、交通管控、避免人员聚集等原因,在某些环节一度处于“停工停产”或“开工”不足的状态。比如,一些地方的信访大厅、劳动纠纷投诉调处窗口等曾经关闭;一些地方的劳动仲裁、劳动案件审理被延后;一些地方的劳动监察执法活动也被“压缩”了……彼时,这种劳动维权机制的调整是对抗疫形势的一种顺应或配合,情有可原。
当然,针对疫情之下的劳动纠纷,劳动法专家也给出了建议:特殊时期,企业和职工之间要互相体谅,如果遇到了矛盾纠纷,双方要积极协商,一味诉至法庭并不会得到双赢结局。
2月7日,人社部等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提出要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支持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疫情之下劳动维权遭遇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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