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日讯(通讯员 宋平)近日,泰安高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利用“互联网法庭”客户端,成功调解两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开启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调解”办案模式。
被告张某、梁某某在原告某银行处办理信用卡,刷卡消费后,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逾期还款。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在线调解。通过互联网法庭与当事人视频对话,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各自发表意见,举证质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原告某银行考虑当前疫情的影响,同意两案被告分六期偿还欠款15万余元,两被告对欠款及违约金数额均无异议,双方当事人在线签字确认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泰安高新区法院本着“不见面”原则,大力推行网上开庭和网上调解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的风险,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和矛盾化解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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