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姜言明 刘涛
“公正执法、执法为民。”这是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教导员闫秀华,最经常提到的一句话。
从警30年,闫秀华以规范性执法为突破口,潜心钻研,从执法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工作法——“闫秀华工作法”,被广大民警视为执法宝典,在全国推广。
“群众心里乐开了花”
之所以要创作这一套理论,与闫秀华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1990年,刚从警校毕业的闫秀华成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后调入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户政科,成了一名户籍民警。
现在,她常回想起自己在户政科工作的那段日子,工作琐碎,但有乐趣。“你要给老百姓办成一件事,他们心里乐开了花,你看他们高兴,你自己心里也高兴,鱼水情深就是这么来的。”闫秀华说,那时候深深理解了“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并以此来要求自己。
“当时,提交改名、换姓、变更年龄的变更更正申请的居民较多,却没有一个标准,容易引起纠纷。我就提出户籍变更更正证明的做法。”闫秀华说,该做法一推出,就广受群众欢迎,通过居民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管片民警的调查来认定,公平公正,有据可依。“当年全民炒股热,一些老百姓炒股,名字一改,账户就被冻结了,有了这个证明,群众的担心就解决了。”后来,该做法还在全省得到推广。
在户政科那几年,闫秀华和整个户籍室,拿遍了全市、全省、全国的荣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0年初,她被提拔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法制科副科长。
自学成才的“金牌教官”
刚到新岗位的闫秀华一边要审案,一边还要应诉。这让一个非诉讼专业出身的她,着实难以应付。
“至今,我都记得自己应诉的第一起案子,当时,原告和第三人请到的是泰安两个知名律师和我辩论。”闫秀华说,“我一个法律界的‘小白’,怎么能抵抗得住。”官司打了大半年,煎熬了大半年,最后虽然赢了,但她深知,一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有瑕疵,必须规范起来。
为提升办案质量,闫秀华一方面通过自学,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一方面在审案中摸索,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那时候,泰山区的案件量特别大,闫秀华曾创过一天审核多起案件处理40多个嫌疑人的记录。丰富的案件量也让她迅速成长起来,目前,闫秀华已熟练掌握的案件类型达190余种。
即便如此,她还是不满足。私下里,闫秀华又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在44岁的年纪,硬是把法律职业资格证考了下来,成为了一个有正儿八经律师头衔的人,打起官司也更有底气了。为此,省公安厅还表彰她为“先进个人”,领导和同事们都开玩笑说这是给“老年人”考试的精神文明奖。
为了提升全体基层民警的办案质量,闫秀华在平时工作中非常善于总结,经常将每一类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记录下来,与大家分享。为此,她还专门向局领导申请,开设了“周四课堂”。每周一次的课程,一直坚持教授公安业务,培养了一大批业务骨干。因为教学成果突出,2008年开始她被遴选为法制教官在市局和省厅讲法律和公安业务课程,多次被评为“金牌教官”。
2009年,她把原来所讲的一些执法知识编撰成《泰山警察警务宝典》,成为民警随手可用的执法工具书,受到公安部的高度评价,并被推广到全国。
案例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年鉴》
2009年,闫秀华调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治安大队任教导员。其间,她带队破获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其中,2011年侦办的“侵犯《语文报》知识产权案”最为著名。
“当时,我们盯这个案子,盯了大半个月,一些民警开始不耐烦了,甚至抱怨,‘再不收网,案子就办不成了’。”闫秀华说,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她断定若这时收网,此案的结果只能以行政处罚草草收场,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必须等待有力的证据出现。
果然,没过几天,他们收到情报,不法分子要将偷印的资料成车运走。闫秀华靠前指挥,带领民警一举全部缴获。证据确凿,有三名不法分子被判刑。后续案件上报公安部,各地加入联动,不断扩大战果,取得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全面胜利。
该案是当年全国唯一一件知识产权刑事案,荣获了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作为经典案例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年鉴》,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获得了国际声誉。
现在回想起来,闫秀华还是满脸骄傲,“很多民警出去,都自称是我的学生。那个时候,我应诉无败绩,执法考评都是优秀,民警的办案质量在全市全省名列前茅。”她说。
2014年12月,闫秀华调任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还是任教导员。她因地制宜,首创了情景式教学法,把交警培训课堂带到了大马路上进行。
从2018年开始,闫秀华开始对自己长期以来的的执法工作经验和方法进行总结推广,先后提炼出“三要点现场处置法”“情景式教学法”“防守反击办案法”“辩证式诉讼应对法”和“案件审核中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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