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言明 刘涛
本报通讯员 石广达
一场秋雨过后,蜿蜒流淌的梳洗河清澈明净,河道两侧的林木更显勃勃生机。不远处,拆除污染源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正紧张有序进行。人群中,一人身穿迷彩裤,脚蹬帆布鞋,正卖力装卸垃圾,平整地面,干劲十足,他就是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宅子村党支部书记王刚。可是在不久前,受过纪律处分的他,还曾一度工作消沉。
前不久,该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村干部贪污、侵占村集体资金的案件,王刚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因为责任落实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到处分后,王刚整天心事重重、闷闷不乐。
“对党员干部既要严管也要厚爱,既要彰显力度,又要体现温度,特别是对那些受了处分的党员干部,决不能‘跌倒’了爬不起来,必须让他们重拾信心再出发。”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曹斌说。随即,区纪委监委联合徐家楼街道纪工委成立回访教育工作组。
“老王,你们村集体就是一个大家庭,你是大家长,家庭成员出了问题,你当家长的能没责任么?”“宅子村能有今天发展的好势头,你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们希望你从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不仅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更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知耻而后勇,体现的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一种胸怀。”推心置腹地谈话如春风化雨,王刚的心结逐渐打开。“这事儿我确实错了,组织给我处分我没意见。请组织放心,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关怀和信任。”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从河渠整治,到道路整修,再到绿化苗木栽种,他继续积极地奔走在美丽乡村建设的第一线。
像王刚这样的例子在泰山区还有很多。一直以来,泰山区纪委监委把做好回访教育作为纪律处分执行的关键环节,定期梳理受处分党员干部相关信息,通过座谈、家访、电话等多种方式,系统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动态,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力促知错改错,提振工作信心。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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