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被征收(拆迁)房屋交钥匙时间资料审核时间、地点12010年度2019.10.15-10.18 青年路100号老市政府院内2号楼1楼
泰山拆迁服务中心 (1楼104室)
岱岳拆迁服务中心(1楼108室)
22011年度、2012年度2019.10.17-10.2332013年度2019.10.22-10.2942014年度2019.10.28-11.0652015年度至今2019.11.05-11.07
尊敬的各被征收(拆迁)人:
为做好财源大街西段住宅回迁分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料审核
定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组织征收(拆迁)资料审核,请被征收(拆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收到钥匙条原件前来办理。被征收(拆迁)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和上述资料办理。
各被征收(拆迁)人或被委托人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住宅回迁分房通知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月仍未领取《住宅回迁分房通知书》的,视为已经送达。
审核时间和地点见附表:
二、安置、结算及入住等
1、各被征收(拆迁)人携带上述审核通过的全部资料及《住宅回迁分房通知书》进行抓阄分房,被征收(拆迁)人委托他人抓阄的,委托书必须经公证处公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被征收(拆迁)房屋交钥匙时间的先后顺序以及协议约定的面积房源,采取“按面积房源分组抓阄定房”的方式进行分房,回迁房确定后进行差价结算、交房及入住。
3、分房时,被征收(拆迁)人或被委托人未在规定的签到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签到时间:上午截止到9:00,下午截止到2:00),或者轮候到不抓阄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抓阄资格,由下一序号的被征收(拆迁)人或被委托人进行抓阄。自动放弃抓阄资格的被征收(拆迁)人或被委托人待本次分房完毕后择时另行安排,从应安置面积房源的剩余房源中抓阄确定回迁房。
以上事项请广大被征收(拆迁)人相互转告周知,按时参加。
联系电话:0538-8588132(泰山拆迁服务中心)
0538-6597177(岱岳拆迁服务中心)
0538-8588137 8588130(指挥部)
特此公告。
泰城中央商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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