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13日深夜,泰安市泰山景区黄前镇三人相约到附近水域电鱼,过程中致一人死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渔具店老板 被人叫去电鱼
“触电的人送到黄前卫生院时就不行了,今年好像才29。”反映情况的市民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三个当中一位是黄前镇上开渔具店的,被电的好像是是镇上开农村淘宝服务站的,另外一人不知道做什么的。”
15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黄前镇王某(化名)的渔具店门口,但门头门窗紧闭尚未营业。记者拨通了渔具店留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13号晚10点左右,当时都睡觉了,一个开淘宝店小伙子叫我对象到附近水域电鱼,说自己不会用电鱼工具非要叫着我对象,谁想到出了这事儿,我对象现在在医院输液,心脏不好,也吓坏了。”
据其介绍,平时王某跟淘宝店老板并不是很熟。
警方发布通报 嫌疑人已被刑拘
记者联系到黄前水库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官地大桥上游的河流是下港河,黄前水库的蓄水区域直到指示线附近。在河道内电鱼不归管理局管理,并不清楚责任单位是谁。电鱼是明文禁止的,是违法的。”
对于泰山景区黄前水库附近存在“电鱼”的情况,记者联系到泰安市泰山景区执法局相关科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复,“执法局负责督导相关工作,如果在辖区内发现有电鱼的情况会及时处理,并加强夜间的巡查。”随即,记者联系到泰山景区执法局局长苏庆华,他向记者介绍“要到办公室了解一下相关情况,了解情况后及时沟通。”
临近中午,一位自称泰山景区工作人员联系到记者,他告诉记者“执法局对于电鱼亡人的事弄不清归不归他管,并且已经跟黄前镇联系了,要以公安统一发布的信息为准,直接去黄前镇派出所找所长就行。执法局并不分管这个事,电鱼的事是由公安局负责。这是一个意外事故,对于这个情况找派出所就行。”
8月19日,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对此发布情况通报,2019年8月12日1:04分,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黄前派出所接110报警称:“三人相约去逮鱼,电鱼器漏电导致一人被电,后在88医院(应为960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陈某某(男,48岁,黄前镇黄前村人)来所报案,称在13日晚上11时许和张某(男,29岁,黄前镇砚池河村人)在黄前镇S103省道西侧黄前水库处电鱼时,张某被电死亡。派出所立即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及时向分局和市局进行了汇报,之后配合分局刑警大队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现该事件已受理为过失致人死亡刑事案件,并已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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