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莉
通讯员付刚石广达报道
本报泰安讯“公开澄清不仅让压在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更让我感到组织的信任,感觉很踏实。”6月28日,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女检察官陈娜紧皱的眉头终于展开。
让陈娜背上苦恼的事情是因为一封举报信。而搬走这一苦恼的事情,还优秀检察官名誉的是一场特殊的党组扩大会议。
时间回到6月份刚结束不久的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给陈娜同志公开澄清正名,消除了她的思想负担。
“经核查,信访举报反映你单位陈娜同志的有关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希望陈娜同志放下思想包袱、提振工作精神。”泰山区监委委员王立栋向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公开通报对陈娜同志不实举报的核查情况。
两个月前,泰山区纪委监委接收到一封实名信访举报件,反映区检察院工作人员陈娜利用虚假证据为自己谋取私利等问题。
在问题线索研判会上,泰山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同志纷纷发言。“我们走访听说陈娜工作能力很强,工作态度也很扎实,检察院很多案子都是由她负责的。”“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具体,描述的事实也比较清楚,具有一定的可查性。”
经过充分讨论后,第二纪检监察室决定兵分两路,一组通过实地走访、与干部群众交流座谈等方式,系统研判陈娜的日常工作表现,发现陈娜多次在系统内受到表彰,在单位有很好的口碑。另一组从法院、公安局调取了侦查卷宗、庭审笔录、判决书,对照举报涉及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比对,同时详细查阅了与举报人案件有关的法律条文,并没有发现不妥之处,有关问题也被一一查否。
真相已经清楚,举报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核查组拿着核实情况找到了举报人。“主要是之前我对陈主任的工作有些误解,对法律的认识也很浅薄,再加上存在侥幸心理,想通过举报得到一些赔偿。”面对严密详实的调查材料、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举报人低下了头。
“不放纵一个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让清白的干部受委屈,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是非、消除影响。”泰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培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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