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莉
通讯员付刚报道
本报泰安讯“今年3月查办的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勇挪用公款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的犯罪行为暴露出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规章制度存在漏洞等问题。”6月12日,泰安市泰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拿向区委、区政府呈报的一期《泰山廉情专报》向记者介绍说。
“接到区纪委发来的廉情专报,更加清楚地了解了自己分管领域出现的一些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感觉责任如山。”泰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徐立勇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去年以来,泰山区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定期整理编辑,点对点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形成签批意见,推动问题单位整改落实,真正让主体责任落实的“螺丝扣”拧准、拧紧、拧牢。
“我们按照分管副区长对此案的签批意见,认真对照区纪委监委《泰山廉情专报》中提到的纪法意识不强、机制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迅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推动以案为鉴。同时,研究制定出财务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4项针对性制度,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泰山经济开发区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李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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