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李坤
金融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在金融交易、金融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依法裁决的法律制度。包括存款借款纠纷,担保纠纷,理财纠纷,保险纠纷,票据、信用证、银行卡等支付结算纠纷,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纠纷,信托投资纠纷,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纠纷,期货纠纷等多种金融纠纷及其他金融纠纷等等。
金融纠纷具有哪些特点?
金融纠纷发生在金融交易活动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主体的特定性。金融交易的主体,至少一方当事人应当为金融机构。2.争议领域的特定性。金融交易发生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领域范围内。3.产生原因的复杂性。在金融交易活动中,通常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从而使其面临更大的风险。4.解决方式的特殊性。由于金融交易活动经常是一项长期性、重信誉的活动,纠纷的当事人基于长期利益的考虑,一般不太愿意将纠纷公布于众。
金融仲裁有什么优势?
1.方便快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即可进入执行程序。这样可以及时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促使资产重新进入流转。
2.方式灵活。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程序都可由当事人协商选择。
3.过程保密。仲裁以不公开为审理原则,从审理过程到裁决结果均仅限于当事人双方之间,有利于维护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及商业信誉。
4.专业化程度高。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聘任了部分既具有法律知识、又有经济贸易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这部分通晓金融知识的高水平法律人士可以进入仲裁领域,满足了金融纠纷处理的专业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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