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1日讯(记者梁敏)10日,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了《泰安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明确了增设电梯各业务环节,方便广大业主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加快推进泰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
该导则共有6个环节,涵盖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全流程,分别是业主协商、方案设计、公示、工程手续办理、施工组织及验收、电梯使用登记及奖补资金申请。
按照导则流程,业主想给住宅楼增装电梯应当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增设电梯单元范围内全体业主为实施主体。业主要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包括用地范围、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方案及草图;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在完成初步方案的制定后,就要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
完成第一步后,需要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具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设计方案。
完成设计后,需要所在社区居委会将业主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及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下一步就是工程手续办理了,导则详细列出了各项手续办理部门、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办理时限以及所需的申报材料。
组织施工和验收后,还有一个电梯使用登记和奖补资金申请环节。奖补资金额度(每部电梯)=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的试点奖补资金总额÷年度内按时完成的电梯数量(即年度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电梯数量),但每增设一部电梯财政奖补资金数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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