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假期,泰安市共接待游客136.37万人次,实现收入6157.3万元。文化旅游市场持续火爆且安全有序,这源于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成立“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检查组”,持续开展旅游秩序联合督导检查,强化涉旅违法行为联动治理力度。去年以来,泰安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市为目标,统筹调度涉旅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联手共同做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这篇大文章,不断强化和创新多部门联动联治的制度机制、形式内容和措施招法,构建起“2+2+N”治理模式,形成了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整体合力,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想治理而没有解决和治理好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本报记者姜言明郑莉
本报通讯员夏丽苗
形成强大的合力
“泰安城市的特殊性,决定了城市建设的一切工作必须把旅游放在突出位置;旅游行业必须破茧而出,把为游客需求服务的触角伸向城市的每一个角落。”2018年8月15日,在赴豫皖浙苏学习交流会上,泰安市委书记崔洪刚着重指出两个“必须”。
泰安涉旅各部门把切实保障良好的旅游秩序、维护旅游形象为己任,当年9月,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和副市长成丽任“双组长”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公安局调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张爱国任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副调研员许传星任“双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涉旅部门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涉旅各部门以优化泰安市旅游发展环境,服务泰安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核心,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扛起维护秩序、整治问题、服务游客、优化环境的职责使命。泰安市迅速组建起一支有战斗力、有凝聚力、有执行力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队伍,形成了“双组长、双主任、多部门联合”的“2+2+N”旅游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格局。
错时工作抓治理
为加强全时制、全领域、全天候监管,涉旅各部门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坚持落实“群众放假我上岗”的工作要求,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牵头组织,联合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涉旅部门成立“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检查组”,落实节假日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紧密配合,联动执法。
在具体工作中,创新实施“战区工作法”。各地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在旅游重点区域建立多个“旅游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战区”,形成不拘一格的工作模式。尤其是在岱庙、财源大街、环山路周边、“两站”周边等旅游重点区域,属地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充分运用“战区工作法”,联合辖区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多角度联合执法行动,全时段、全方位、多角度打击整治揽客拉客、违规摆摊、尾随兜售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城市环境违法乱象。
工作中,各部门合理搭配,相互配合,减负增效,切实堵塞执法空挡,形成了工作合力,实现旅游秩序整治工作“全区域覆盖、全方位联动、全角度治理”,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赢得了辖区群众的支持肯定。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市公安机关围绕涉旅问题共行政拘留54人,行政罚款、警告301人,清理、训诫妨害旅游秩序不文明行为3000余次,为游客提供咨询、救助等服务3万余次。
热情服务无死角
紧紧围绕旅游市场“吃、住、行、游、购、娱”六个要素领域,聚焦涉旅突出问题及违法行为的同时,泰安涉旅各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视游人为亲人,视游客为宾客”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游客需求,及时为游客提供咨询、救助等服务。
泰安市公安局出台《泰安市公安局优化旅游发展环境10条措施》,持续优化窗口服务,提高道路管理服务水平,在法定假期和旅游旺季,市公安局都会加大旅游重点区域警力部署密度,提高游客见警率、管事率,对游客提出的服务需求,积极提供帮助。对于游客在泰产生的纠纷和轻微违法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减少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交警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劝导,不予处罚。交警支队与人保财险公司合作,建立“警保联动服务工作站”,实施“警保联动快处快赔”工作机制。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下发了《“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在泰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在旅游企业中积极开展诚信旅游放心消费在泰安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办公电话、短信和邮寄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游客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推动旅游产业向优质发展转变。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争创“省级诚信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活动,引导各市场主体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定期发布旅游质量公报。通过质监网及时公开披露旅游质量和投诉信息,为旅游者、旅游企业提供有效资讯和信息服务。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城管、物价等部门开展旅游客运市场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景区景点及交通枢纽周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出租”,对查扣的“黑出租”一律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依托景区景点、旅游客车集散地加大旅游客运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车辆及人员。截至目前,警示教育疑似非法营运车辆760辆次,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71辆次,其中查处非法营运“黑出租”247辆,罚款1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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