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2月19日讯(记者薛瑞)今后,泰安社会保险参保职工成功申领电子社保卡并开通支付功能后,就能持手机在医保协议药店直接扫码购药,效果和使用实体社保卡相同。
市民想在医保协议药店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购药”分三步,一告知、二展示、三验证密码。参保人在药店购药结算时,告知工作人员要使用“电子社保卡”结算。此时,参保人打开“泰安人社”手机APP中的电子社保卡,点击“电子社保卡”界面右下角的二维码图标,弹出电子社保卡的消费二维码。
参保人向药店展示电子社保卡消费二维码。药店工作人员使用药店的智能读卡器或扫码枪扫描参保人二维码,为保障资金安全,二维码有效期只有1分钟,超时以后需要重新点开二维码界面。
参保人在手机APP中输入密码。药店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以后,参保人的手机APP上会弹出“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界面,请在此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此处输入的密码是申领电子社保卡时设置的6位数字密码,不是实体社保卡的密码。到这里,就完成了参保人的消费交易部分。最后,会打印出消费小票,参保人签字后就完成了整个消费过程。
对于泰安参保职工来说,想要开通手机二维码扫码购药功能,先要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安装“泰安人社”手机APP、申领电子社保卡并开通支付功能。泰安市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电子社保卡试点城市,前期已实现与人社部电子社保卡平台的对接,为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提供电子社保卡申领服务。据统计,平台正式上线以来,泰安已有近4万人成功申领人社部标准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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