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9日讯8日,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将于1月14日起在徂徕路长城机电北路路口实行限时禁止机动车驶入交通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交通拥堵现象,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第39条之规定,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4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徂徕路(原泰良路、泰楼路)与长城机电北路交汇路口处,实行“限时禁止机动车驶入长城机电北路”的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禁令标志,早7:00至晚19:00,长城机电北路东口禁止机动车驶入,禁止机动车从徂徕路上由南向西左转弯驶入长城机电北路,禁止机动车从徂徕路上由北向西右转弯驶入长城机电北路。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限行时段主动绕行其他道路。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该公告自2019年1月14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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